一、备案适用主体与范围
适用主体:黑河市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政策适用于在黑龙江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但不包括境内自然人。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企业赴港澳台地区投资需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投资行为: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二、备案机关与流程
备案机关:
对于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其境外投资备案机关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对于黑龙江省的地方企业,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项目,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商务部门方面,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流程:
企业需要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包括投资环境分析、风险评估等,并确保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
企业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境外投资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协议或合同等,并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
完成在线申报后,企业需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提交至黑龙江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将予以备案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三、备案所需材料
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境外投资相关协议或合同
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章程或董事会决议
资金来源证明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投资目的地国家(地区)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备案注意事项
企业应确保投资项目不涉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四条所列禁止类情形,如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际公约等。
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虚假申报将面临严重后果,包括被列入“黑名单”。
企业应提前规划,预留充足时间办理备案手续,因为从提交申请到获得备案通常需要一定时间。
境外投资涉及多个政 府 部门,如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企业需注意各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
企业应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控体系,特别关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如备案信息发生变更,企业应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五、后续手续与监管
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企业还需办理外汇、海关等相关手续。
相关部门会对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境外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规定向驻外机构报到登记、境内投资主体是否按规定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等。
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六、优惠政策与服务
黑河自贸片区为促进境外投资,推出了多项优惠政策,如“企业开办零成本”政策,为在黑河自贸片区注册的企业免费提供营业执照、公章等“企业开办大礼包”。
黑河自贸片区还推出了“跨境首席帮办”服务模式,并在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设立了“政务服务驿站”,实现了83项政务服务的“跨境通办”。